网友提问:求关于上市公司季度和中期业绩预告方面的规定求关于上市公司季度和中期业绩预告方面的规定
专家回答:深交所日前制定了《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工作指引》。《指引》只适用于深市主板上市公司的业绩信息披露,三种情况下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这三种情况是: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该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市或者下降50%以上)的;其他深交所认为应披露的情形。但当比较基数较小时,上市公司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披露业绩预告。
《指引》还规定,上市公司在对其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业绩进行业绩预告及修正时,应同时披露公司年初至本报告期末以及第三季度本季度的业绩情况。在发布业绩预告后,如出现实际业绩与预计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此外,上市公司如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被提前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包括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在内的业绩快报。深交所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主动披露定期报告业绩快报,但在披露业绩快报后,如出现实际业绩与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上市公司应时发布业绩快报修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