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美诺华(603538)
公告日期:2018-07-24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上海市世纪大道1090号斯米克大厦19层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58358011 传真:021-58358012网址:http://www.gffirm.com 电子信箱:gf@gffirm.com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致: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声明如下: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网友回复
下周涨停板:
投资几亿元的几条生产线建成,预计2018年年报将计提3千万至5千万资产折旧,2018年全年业绩有望扣非后0.26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