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三聚环保(300072)
豁免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实施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依法免除发出收购要约义务。在中国,受理和批准豁免收购要约请求的机构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规定任何人士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如由低于百分之三十增持到超过百分之三十,或由低于百分之五十增持到超过百分之五十,就有需要向其他股东提出全面收购的要约,收购的条件为该股在过去五十二周的最高收市价,但该股东可以向证监会申请豁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三个月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获得豁免的,收购人可以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豁免还有一种情形是《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当存在主体资格、股份种类限制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特殊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例如一个上市公司在外发行了A股和B股(境内上市外资股),那么当收购者在A股市场增持股份满足全面要约收购情形时,由于股份种类限制的原因,其可以根据此条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豁免要约收购B股股份的义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五种要约收购豁免情形必须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收购人才能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
网友回复
洪荒之力111:
大股东增持中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是什么意思?有什么作用?
答:因为大股东如果本来拥有超过50%的股权,然后再增持一定量的话按照证券法就需要对所有其他股东要约全盘收购,然后公司退市。这样显然就是大股东增持流通股最大的障碍。
豁免要约就是让证监会特批不需要要约全盘收购公司的流通股,为大股东增持创造出法律条件。
洪荒之力111:
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要好多个工作日?
答: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作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