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东旭光电(000413)
协议是7月24日签的,为什么到现在才公告,公司不再增持了,随便找个大户签个破协议就算完成承诺了,以后如果都这样算增持,是不是太滑稽了
网友回复
性福来了:
这个公司套路真广我是真服了
傻老狐狸:
这种增持方式还是第一次听说,但总的说,就是公司没有钱,没有实力,绝对是大忽悠。以前还总是看不清,以为东旭是一个有发展前景的好公司,就是没钱没实力还硬撑,想出这种奇葩的增持方式。也不知道时间是多长时间,公告里说,以双方解除时间为准,这个解除时间难道不是双方自己说了算吗,这还有什么法律效力呢!!!
醉仙知:
应该给李兆婷小姐颁发一个创新大奖,某人不是喜欢拿这奖那奖吗?我看是随口乱奖
小散中散户:
这也算增持?奇闻!
醉仙知:
大家不要被他们牵着鼻子走,讨论一下这样增持的合法性,到底这样能不能算公司履行承诺?
醉仙知:
大家不要被他们牵着鼻子走,讨论一下这样算不算公司履行承诺?
股友zboLWh:
这肯定违反了当初增持意见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