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凯迪(000939)
我家里买了很多这个股票…这几天问了我的证券法老师,他说这个公司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可以凭这个作为证据证明公司欺诈,参与集体诉讼,要求实际控制人承担股民损失,我想知道大家怎么想?本来我听家里说这公司还可能被收购,重组。但公开谴责了,如果不整改,就不能重组了。而且现在这样也不会有大公司来收购了
网友回复
七星悬顶:
你踩雷了
股友3TokCw:
没有实际控制人
股友uIgQDl:
起诉啊,胜诉没问题,关键执行没有办法
股友C22JA6:
证监会近期发布了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重组新规中有一条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近一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卖壳”也就是说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公开谴责后该公司在其后一年都不能卖壳由此分析“中枪”的应是那些在年月日之后大股东或实控人遭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