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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展(000752)
公告日期:2018-08-09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收到贵所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18号《关于对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后,我公司通过自查、向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问询等多种方式了解了相关情况,现就关注函提出的问题说明如下:一、针对“(1)说明西藏发展为你公司上述两笔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的时间、地点、上市公司及你公司参与人员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说明:针对我公司作为借款人向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泰康”)借款4.5亿元的案件,我公司从未要求西藏发展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针对深圳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徽新能源”)作为借款人向国投泰康借款3.2亿元的案件,我公司从未要求西藏发展为隆徽新能源提供担保。我公司于6月15日领取应诉通知书、传票、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文件时,才获知西藏发展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我公司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公告义务,协调上市公司向公安局报案,以维护西藏发展的利益,保护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二、针对“(2)说明在西藏发展通过公告表示对上述担保事项不知情,也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的情况下,你公司是否存在违反控股股东保持西藏发展独立性的承诺,而迫使西藏发展为你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或与你公司一同向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的说明:为我公司向国投泰康借款提供担保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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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ZidmEf:
鬼话连篇!
爱你28加28:
神话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