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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600157)
公告日期:2018-08-1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2018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楼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关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2018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致: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委托,就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永泰01”)、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6永泰02”)、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16永泰03”,与“16永泰01”、“16永泰02”合称“三期16永泰债”)召开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三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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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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