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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000687)
公告日期:2018-08-18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前获取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报告并审阅了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定价客观公允,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是公平、合理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特此意见。独立董事:曹健、谢维信、张玉川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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