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吉林森工(600189)
公告日期:2018-08-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1796号)核准,公司向包括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62,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票价格为6.8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22,2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5,71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2月8日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204000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支出30,000.00万
网友回复
煮雪饮茶:
不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