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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601139)
公告日期:2018-08-23 深圳燃气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一批解锁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批解锁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公司2017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收益率11%,不低于10%,且不低于行业均值7.39%;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17年度比2015年度增长为34.61%,不低于20%,且不低于行业均值11.43%;公司2017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26.33次,不低于20次,且不低于行业均值13.21次。公司满足解锁的业绩条件。3.本次持有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2017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均满足解锁的条件。4.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解锁30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5,273,440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柳木华、徐志光、张国昌、刘波、黄荔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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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OL99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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