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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轻机)京山轻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

2018年9月10日  10:42:20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01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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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轻机(000821)

公告日期:2018-09-10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18)第469号致: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回购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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