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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000008)
公告日期:2018-09-15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18年9月13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管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公司业绩,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下简称“高管”)。第三条公司高管薪酬分配以不断提高经营质量、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价值为出发点,通过增加薪酬弹性达到更好激励效果。公司高管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2、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3、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高管薪酬管理及业绩考核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办法的拟订、监督与实施,其主要工作为:1、拟订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办法,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及高管的履职情况,对高管进行考评;3、对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六条人力资源中心协助实施高管的考评与薪酬的核发。第三章薪酬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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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若梦630:
第八条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确定标准如下:
1、总经理:100-500万元;
2、副总经理:50-300万元;
3、财务总监:40-200万元;
4、董事会秘书:40-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