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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巷(600370)
三房巷(600370)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近期出现突破性进展。记者从数名律师处了解到,投资者获赔的概率正在加大。 多名律师称索赔进展顺利 今年2月1日晚间,三房巷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三房巷被查实存在被大股东资金占用且未对外公告的情形。根据证监会文件,2014年度,大股东三房巷集团及其子公司13次占用三房巷股份资金37800万元,当年全部归还。2015年度,三房巷集团及其子公司18次占用三房巷股份资金63500万元,当年全部归还。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从未在年报中被披露过,证监会由此认定三房巷股份2014年度、2015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在2015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9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3月9日收盘时尚未清仓的三房巷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交易记录发送到电子邮箱jzqsp2016126.com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打赢官司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在多名投资者起诉索赔后,南京中院受理了此案,并最早在今年4月28日进行了首次开庭。 近期,记者从不同渠道处获悉,案件有了有利于投资者的变化。8月中旬,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杨泉军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宣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积极推进双方的和解调解工作。目前原被告双方均具备和解的诚意,也已经具备和解的框架,具体的和解方案将于本月敲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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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H6dvTo:
具备索赔资格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交易记录发送到电子邮箱jzqsp2016@126.com参与索赔
股友BZhTW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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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上行者:
律师的观点有点问题,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已生效,至于当事人申诉或行政诉讼并不影响已生效的行政处罚行为。当事人完全可以根据处罚通知作为依据进行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