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炒股学习网 >> 理财问答 >> 股票问答 >> (潍柴动力)潍柴动力: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潍柴动力)潍柴动力: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9月29日  13:19:47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845人次

网友提问:

潍柴动力(000338)

公告日期:2018-09-29 通商律師事務所Commerce&FinanceLawOffices中國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6层邮编:100022電話:8610-65693399 傳真:8610-65693838,65693836,65693837,65693839电子邮件:beijing@tongshang.com 网址:www.tongshang.com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致: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回购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回购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回购股份涉及的中国(

网友回复

元道投资:

支持!

长江里的小鱼:

行稳致远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官网微信公众号
168炒股学习网微信
郑重声明:168炒股学习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股票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本股票学习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含有广告标志的信息皆是广告,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168炒股学习网,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股票学习教程,技术指标,炒股技巧等股票知识服务,专注做专业的股票学习网站!
版权所有:168炒股学习网, www.168chaogu.com   粤ICP备14098693号   广告合作QQ:765565686,邮箱:7655656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