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炒股学习网 >> 理财问答 >> 股票问答 >> (初灵信息)初灵信息: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初灵信息)初灵信息: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10月12日  15:24:11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858人次

网友提问:

初灵信息(300250)

公告日期:2018-10-12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18)第0593号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GuantaoLawFirm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邮编:100032 电话:861066578066 传真:861066578016E-mail:guantao@guantao.comhttp://www.guantao.com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18)第0593号致: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初灵信息”)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回购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

网友回复

搏股通金58:

垃圾,又开始发没用的信息。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官网微信公众号
168炒股学习网微信
郑重声明:168炒股学习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股票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本股票学习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含有广告标志的信息皆是广告,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168炒股学习网,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股票学习教程,技术指标,炒股技巧等股票知识服务,专注做专业的股票学习网站!
版权所有:168炒股学习网, www.168chaogu.com   粤ICP备14098693号   广告合作QQ:765565686,邮箱:7655656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