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沧州大化(600230)金浦的分立方案不能规避全面要约义务! 金浦方面利用收购管理办法条款,提出了一个大
金浦的分立方案不能规避全面要约义务!金浦方面利用收购管理办法条款,提出了一个大化集团分立的方案来规避全面要约义务!那么,这方案有可行性吗?完全没有!大家请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关于公司分立登记事项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现在,大家看出问题了吧? 按这条款,公司分立最快需要45日才能完成登记工作!而金浦的分立方案需要在30日内完成!这2者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拭目以待,金浦的下一步动
网友回复
迪威西:
目前股价的运行与要约收购无关,难熬的日子继续!
千古第一帅:
剧本一:公告出分立方案,将法盲散户一网打尽,骗筹手段高明~~剧本二:国务院国资委审批结束,借口沧州国资委不同意分立,修改方案为要约,水到渠成,无懈可击。
龙蟒佰利:
可以坚定持股信心!
迪威西:
要跟主力高抛低吸,赚饭钱。
龙蟒佰利:
靠,真要如此,那也太可恶了吧!
山前雨两点:
不是没有可能?
迪威西:
金浦为了完成私有化,买了沧州大化!
龙蟒佰利:
你这想法,更牛,哈!
龙蟒佰利:
分立公司的方案不可行,那金浦还会使用什么手段来规避要约呢? 大家可以一起讨论讨论?
昕我指挥1198:
请问你们托忽悠大家半年,又在想忽悠的新伎俩
向太阳:
炒股别当韭菜
向太阳:
没有什么好讨论的就是一个拖延时间的有效手段。
龙蟒佰利:
恩,百思不解,也只有拖延时间才能说得通!
WANGYU:
现价可以再买吗?
城里的月光23:
我早就发帖说了以这种手段拖延时间和吸筹。
隔壁老王哦:
拖延时间的目的是?
向太阳:
本来时间就由他们控制,很多人非要经常打电话催逼,所以他们就来这一手对付了,你们的明白?
股友DT9dMW:
不管他要约否 大化值不值这个钱
向太阳:
这个时间进展完全由他们控制的观点我早就清晰表达过,可是很多人想不明白,可是我一开始一眼看过去就明白了。
但有的意思我真的无法说清楚,黑洞里是神马东东,现在科学家正在研究中,都是臆测,呵呵呵^_^
龙蟒佰利:
买还是卖,都是投资者自己的决定. 个人在这里只是说些事情而已.
向太阳:
对,这是是否可以持筹的根本。
我认为物超所值,所以就耐心持有。
龙蟒佰利:
我就很想看看,接着金浦还能玩什么花样?呵呵.
向太阳:
他不需要花样啦,很多人已经走了,180天再加30天,主动权完全由它掌控。
这里有一点很关键,就是他本身如果急需钱就会加快进程。
我觉得他是毕竟缺钱的。所以很可能他会加速。
仅仅是个人观点对任何人都不具有具体的操作指导意义
龙蟒佰利:
要约进程和付款时间没有关系的.
只有合同一生效,30日就开始计算的!
向太阳:
好像分立的协议生效时间点是以国资委批复为准的。
龙蟒佰利: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以国资委批复为准.
大化集团分立,以工商登记完成为准!
龙蟒佰利:
分立方案不可行!
那么大化集团减持沧州大化股份是否可行呢?
个人能想到的方式有1、在二级市场和大宗交易市场减持 2、协议转让 3、表决权委托给无关联第三方
能否行的通呢?
股友HBrf9T9958:
新的减持办法有规定的,受让方股权比例已超20%,6个月不得减持,3个月同一受让方不得再次协议转让,新的减持管理办法在间接收购管理办法后面出台的,以新减持规定为准,委托表决权摆脱不了一致行动人关系,试问金浦如何减持?
自在163:
好事。
伯公佑我:
减持当然可以,问题是按什么价格?按中农化的转让价格吗??!哈哈!那么按现有市价谁敢拍板?不怕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