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乐视网(300104)在乐黑的启发下,明白了一点
某大挖了批工程师,准备自己搞车。假先生一怒之下,花钱搞了个301,等于宣布了某大单方面造FF为非法。精彩
网友回复
话太多浪费时间:
想得太多。
何不去写网络小说,投给某大,出版的话,每个字5毛钱。
取名需要技术:
前几天FF说的 以合 FA途径进入Z国,你没去琢磨?
话太多浪费时间:
既然闹翻了,把推测的话,当成真的来说而已。
说到老贾的问题,主要在套现在百亿上。然而这是上层制定的交易规则的问题。要是我,1毛钱的成本,45块不套现,才是傻子了。老贾拿钱去造高科技车,而不是乱花,人还是可以的。
取名需要技术:
恶人全假先生当,好人全别人做,假先生当然不乐意。FF还是要进Z国,但这事假先生要亲自办,呵呵,只能这样理解了。
弄个好号:
工商局规定国家失信人员不能担任企业高管是在工商局条例
来自法律法规类芝麻团 推荐于2018-03-06
“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这一表述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中央八个部门和企业签订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但该备忘录本身并没有法律强制约束力,所以 如果仅凭该《备忘录》,剥夺失信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身份是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