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ST新亿(600145)据说上交所已经约谈黄伟促其一月份复牌,而很多问题还没有解决。大家要严密关注,随时
据说上交所已经约谈黄伟促其一月份复牌,而很多问题还没有解决。大家要严密关注,随时准备联合起来维权。
网友回复
股东老廖:
必须维权
股友ZcNC2z: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ZA股海沉浮:
坚定维权,还我们的血汗钱
zh_nju:
说反了吧,谁想复牌,又是谁不让复牌,要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