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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成股份两宗信披违规 董事长李高生等2人吃警示函
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今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5号显示,河北证监局发现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股份”,600965.SH)存在以下问题: 福成股份于2018年7月13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向华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股份,若上述股东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上述事项构成重大事件,但公司未将上述事项及进展情况在2018年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予以披露。 另外,福成股份于2017年4月29日披露《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福成和辉二期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称拟通过福成股份全资子公司三河福成与和辉资本及其他合伙人共同设立福成和辉二期,总规模20亿元,其中三河福成拟认缴出资2亿元;同日公司发布《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福成冠岳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称拟通过三河福成与冠岳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物源(宁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投资设立福成冠岳,总规模24亿元,三河福成拟认缴出资不超过4.8亿元。福成股份对“福成和辉二期”及“福成冠岳”的拟出资金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54亿元的11.40%及27.37%,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构成重大事件,但福成股份未在2017年及
看
TMD,一两年前的事,你现在发个警示,早干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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