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上交所公开谴责*ST中新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上交所6月8日披露纪律处分决定,对*ST中新(
603996)及其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中新国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新世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陈德松,时任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江珍慧,时任财务总监姚仁健、许俊飞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陈德松、江珍慧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盛伟建,时任董事朱彬彬、林玲,时任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增辉,时任独立董事项振华、陈建远予以通报批评。
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经上交所查明,*ST中新及上述相关责任主体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公司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巨额资金。
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占用专项说明显示,公司在未经正常审批程序、无实际采购合同及未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将资金支付给供应商、劳务公司及部分个人,且供应商、劳务公司及部分个人将收到的资金又划转给公司控股股东中新集团、关联方中新国贸、浙江新世纪,造成大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本金共计10.07亿元。
其中,2018年期间占用金额为6.98亿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6.66%,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9.75%。
2018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5.33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5.63%,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7.99%。
2019年1月1日至4月26日占用金额为3.09亿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2.02%;占用余额为1.39亿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91%。
截至目前,上述占用资金仍未归
强
中新国际称14纳米订单充足 研发费用占营收已超两
成
评论来自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