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农科技遭投资者索赔421万昨再审,原告被告双方同意调解适格股民可报名跟进
7月27日,国农科技(000004)投资者索赔诉讼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
负责原告代理的众维515证券索赔网主理吴立骏律师介绍,本次审理的是之前该案第一组案件中未开庭的部分,原告被告双方对本案三日一价(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基准价)的认定没有异议,双方均同意在法院主持下调解处理。
律师提示,在2013年11月18日至2017年6月14日间买入国农科技,且2017年6月14日仍持有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报名加入后续索赔,预计有较大几率获赔。
2017年6月末,公司股东总数16348户。
2018年8月21日,因国农科技未按规定披露2013年控股子公司山东华泰与胡小泉签订的《ATP专利授权使用协议》,深圳证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国农科技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公司时任总经理李林琳、董事长江玉明、董秘杨斌被给予警告并分处3万元至10万元罚款。
国农科技2019年报披露,部分小股东认为公司上述信披违规行为造成股价下跌使其产生损失,遂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为421.41万元。
根据深圳证监局处罚决定,2013年11月,国农科技控股子公司山东华泰与自然人胡小泉签订《ATP专利授权使用协议》,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专利有效期止,后者将其拥有的“注射用三磷酸腺苷二钠氯化镁冻干粉针剂及其生产方法的发明专利”授权给前者有偿使用,山东华泰无论是否生产该专利产品均须支付授权使用费每年1400万元合计1.54亿元,协议金额分别占国农科技2012年、2013年经审计总资产的79.83%、63.64%和净资产的198.83%、202.63%。
国农科技未依相关法规及时披露该重大事项,直至2017年4月11日才予补充披露。
事实上,山东华泰在签约后的数年间仅2014年实现净利润2460万元,2015-2017年出现持续亏损,净利润分别约-182万元、-1403万元及-535万元,同期国农科技净利润分别报380.14万元、124.71万元、3929.93万元、856.67万元。
2018年9月,因未按期足额支付授权使用费构成违约,胡小泉一纸诉状将山东华泰告上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余款9248万元、资金使用费224.96万元及利息等。
同年9月28日晚,国农科技公告拟通过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持有的山东华泰50%股权,挂牌价格为7298.85万元,交易完成后山东华泰的债权债务不发生变更,依然由山东华泰承担。
财务数据显示,国农科技2019年微盈310万元,期末每股净资产8.42元。
公司预计2020年上半年净利润180万元至260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业绩变动的原因是,公司于2019年12月收购了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于2020年1月1日起将其利润表纳入合并。
7月27日,国农科技股价报收29.08元,总市值约48亿元,近52周最高49元、最低17.03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总数16442户。
相关证券:国农科技(000004)
(来源:众维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