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渤海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年7月29日 7:49:27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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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日期:2020-07-29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 2020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9:15 至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6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 290 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1、本次会议将审议如下提案:提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2、以上提案详细内容见 2020 年 7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修订部分条款的公告》。
3、上述提案中,提案 1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提案 备注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100 总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1、登记方式: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
2、登记时间:2020 年 8 月 10 日-8 月 11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 290 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授权委托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同意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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