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科技)巨星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0年8月7日 9:43:32 来源:网友 编辑:
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90人次
问
巨星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7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9债券代码:128115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656 号)核准,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726,000 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972,6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5,121,452.83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并于 2020 年7 月 2 日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44 号)。
二、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近日,公司、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海宁巨星 浙商银行股 激光测量仪器及智能家居生产基地智能设备 份有限公司 3310010010120100925320 建设项目、工具箱柜生产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 项目、智能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甲方:甲方 1: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共同视为本协议的甲方乙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310010010120100925320 ,截至 2020 年 7 月 29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2 的激光测量仪器及智能家居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工具箱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
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
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
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
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付新雄、李华筠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 12 ……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评论专区
-选填,和回复内容一起显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