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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股份)600201:生物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0年8月15日  11:04:13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0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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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生物股份(600201)
600201:生物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0-08-15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本次激励计划的拟定、审议流程、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锁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解锁日期、解锁条件、授予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不存在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达成利益共赢,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最终提高公司业绩。
5、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关联董事审议表决的情形。
综上,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最终实现激励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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