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义之星:ST金花(金花股份,600080)收到罚单,股民可索赔
“公义之星”股民索赔平台消息,2020年8月6日,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金花(600080))公告因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海公义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团队建议符合条件的ST金花投资者可关注相关事宜。
暴雷时间: 2020年4月30日,ST金花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揭露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宜。
2020年5月29日,ST金花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陕证调查字2020092号)。
索赔条件: 凡在2019年1月1日起买入股票,且在2020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造成亏损或依法推定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起此次索赔。
(上海公义律师团队特别提醒:此次索赔不需要卖出股票,具体请将交易记录提交律师后咨询)
索赔流程:
1.律师咨询:请将ST金花交易记录交给律师后咨询。
2.索赔金额确定:律师审核交易记录并初步估算索赔金额。
3.确定索赔:与律师事务所签定代理合同及委托书,启动索赔工作。
4.准备索赔资料:在律师指导下准备证据资料。
5.诉讼阶段:律师全程代理,直到受害人收到赔款。
证据资料要求: 1、ST金花股票交易对账单。
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
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2. 证券开户资料,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3.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违规事实: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花投资通过非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签订《借款协议》《财务顾问合同书》、其他关联方西安桑硕和西安鸿辉通过与金花股份及其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方式,累计从上市公司拆借资金27,777万元(2020年6月29日前分批次全部归还),占金花股份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68%。
金花股份应当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的重大合同。
金花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合同,直至2020年4月30日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行政处罚:对ST金花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审判为准
2.内容参考网上公布的ST金花公告
相关证券:ST金花(600080)
(来源:公义集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