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第七届第六十三次董事会决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319号文件《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684号文件《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获准向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庆亚”)非公开发行27,542,993股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鼎恒”)41.77%的股权,每股发行价格11.60元,购买相关资产公允价值为319,498,718.80元,本次收购完成后,高鸿鼎恒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3,377,775股股份,每股发行价格11.60元,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人民币155,182,1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093,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089,190.00元,募集配套资金用于“高鸿鼎恒智能化仓储物流平台建设项目”。
上述资金于2016年12月19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第712094号验资报告。
2016年12月9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源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20000013601000014190095,于2016年12月19日存入专户项目资金151,982,190.00元;2016年12月9日,公司子公司高鸿鼎恒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源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20000024562600014210135,存入专户项目资金0.00元。
由于公司理解上的偏差,高鸿鼎恒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物流费的情况,经公司研究后,2019年8月27日,高鸿鼎恒使用自有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物流费11,396,598.75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13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源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20000013601000014190095,账户余额为149,501,089.64元;公司子公司高鸿鼎恒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源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20000024562600014210135,账户余额为0.00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含有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250,000.00元,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为2,359,804.64元。
根据公司2019年12月13日第八届第三十七次董事会、2019年12月30日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高鸿鼎恒智能化仓储物流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源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20000013601000014190095,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2020年3月27日已销户;公司子公司高鸿鼎恒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源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20000024562600014210135,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2020年4月14日已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908.92募集资金总额: 14,9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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