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上海凯宝: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26日 8:41:24 来源:网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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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0-08-26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控股的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零。
二、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2020 年与关联股东河南省联谊制药有限公司预计发生不超过 2,900 万元(不含税金额 2,566.37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额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已发生 624.62 万元(不含税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
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020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李清伟 许锐敏 陶建生2020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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