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股票股利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覃经理: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税负越低,以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
李经理:
各种金融投资收益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主要就是各类金融投资品中所获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了,该类税率一般为20%,当然也有减免的情况。
比如投资股票,2005年6月13日起,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的额度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也是20%,其实也就相当于对个人获得的全部股息红利征收10%的所得税。
李经理:
答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第一条,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黄经理:
您好,2013年开始,股票红利、股利个人所得税按持股时间扣,持股1月以下扣20%、满一个不满一年扣15%,一年以上扣5%;股利到账前会预扣5% ,卖出时再计算持股时间。祝您投资愉快!
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