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后上市首日有涨跌幅限制是多少?
张经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
(二)增发上市的股票;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四)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
(二)增发股票上市的;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规则说明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后上市首日没有涨跌幅限制,祝您投资愉快!
刘经理:
您好,资产重组成功后首日有涨跌幅限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3.4.13 本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
股票、基金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
(二)增发上市的股票;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四)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比例。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3.3.14 本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
其中ST 和*ST 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
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 涨跌幅比例)。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
(二)增发股票上市的;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