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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金丰投资(600606)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关注!根据预案,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比

2017年5月10日  10:29:12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3265人次

网友提问:

问:金丰投资(600606)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关注!根据预案,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比例将不低于10%,不存在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况。|收藏|评论 05月16日16:25来自网站比例将

邱芸: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关注!社会公众股和流通股是二个概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上述社会公众股东是指:“不包括下列股东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因此,根据预案披露的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比例将不低于10%,不存在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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