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炒股学习网 >> 理财问答 >> 股票问答 >> (神雾环保)故意混肴作为原告和原告的概念

(神雾环保)故意混肴作为原告和原告的概念

2018年6月21日  11:02:42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034人次

网友提问:

神雾环保(300156)

不是作为原告的标的金额更高吗,最说作为大股东换掉了更好,大股东亏不是上市公司亏,故意蛊惑人心来达到打压股价谋取利益

网友回复

最好的负情:

坚决持有,除非真的这个公司死了,相信黎明迟早会来的

星月小哥:

老夫掐指一算,楼主会在半小时之内被空狗咬到体无完肤

评论专区
   本站有缓存,一般1小时内能看到您的评论
官网微信公众号
168炒股学习网微信
郑重声明:168炒股学习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股票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本股票学习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含有广告标志的信息皆是广告,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日内进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168炒股学习网,专注为中小股民提供炒股入门知识,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股票学习教程,技术指标,炒股技巧等股票知识服务,专注做专业的股票学习网站!
版权所有:168炒股学习网, www.168chaogu.com   粤ICP备14098693号   广告合作QQ:765565686,邮箱:7655656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