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同有科技(300302)
同有周老板在ipo之初是有套现限制期的,周老板深暗其道,就暗中由他人代持。肖副总干了满一年后辞职,所持股份解禁了,“挠一把就跑”可是依规则应当赔偿上市公司1456万。肖副总名下股份可是有部分是周老板的,赔偿也得找周老板算账的。于是周老板就桌下协议,免除1456万赔偿。名义上是免除肖副总的赔偿,实际上是免自己。那这赔偿应当归谁呢?当然属于上市公司,是全体股民的钱,应当体现在股份分红或增长里面。免除就不用变卖股份用来赔偿,留下来的股份形成约定:按周老板指定的时间和方式转卖套现,获得的收益归周老板。这是暗中抽股民份子钱,集中起来留给周老板。周老板是同有董事长、总经理,内幕知情人,当然知道啥时卖合适,精准指定的时间和方式卖了个好价钱5007万元“股份转让款”归自己。股民投入到股市的钱,形成的只是对股权的支配权,没有对“钱”的支配权;你只能决定买股卖股,而管不到钱咋用。钱的支配权则归到“董监高”。他们为股民投入的钱负责,拿的是月薪数十万、年薪数百万的工资。而暗中这种行为,却是利用对“钱”的支配“权”侵蚀上市公司利益,损失股民利益为己给个人谋利。这是股民们的钱啊,是2013年就属于股民的1456万。2013年的1456万,到2015年成为5007万到了周老板腰包里,到今天又变成多少了呢?股民们钱被坑骗去了,还被蒙在鼓里,一无所知呢。周老板已经东床事发啦,股民们的钱还要揣自己腰包里吗?应当归还给
网友回复
自行火箭炮:
还要继续坑害股民吗?
石梅乡思:
同问!
石梅乡思:
同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