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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立股份(600619)
公告日期:2018-06-28 F P ANGDAARTNERS上海Shanghai·北京Beijing·深圳Shenzhen·广州Guangzhou·香港HongKonghttp://www.fangdalaw.com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 电子邮件E-mail:email@fangdalaw.com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 电 话 Tel.: 86-21-2208-1166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5599文 号 Ref.: 06GC001824/F,HKRICentreTwo288ShiMenYiRoadShanghai200041,PRC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相关问题之法律意见书2018年6月27日致: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海立股份”或“公司”)的委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就海立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海立(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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