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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发改委、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证券期货业监管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上海、深圳

2018年6月29日  10:06:23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2069人次

网友提问:

东方财富(300059)

发改委、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证券期货业监管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证券业务监管费,按股票交易额的0.02‰收取。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收取期货业务监管费,按交易额的0.001‰收取。对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收取的机构监管费,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有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

网友回复

股友G4z1pt:

该拉证券了吧

胜者神龟:

还要跌

牛哥lj:

搞不懂,印花税那么高不降

胜者神龟:

动脑子想想,印花税怕是降不了了,20年以内别想。

醒悟太晚:

两部委:三年内暂免征收券商、基金、期货公司机构监管费
大家看清楚免得是机构监管费
机构监管费:对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收取机构监管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对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每年按注册资本金的 0.5‰收取,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对期货经纪公司每年按注册资本金的 0.5‰收取,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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