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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联建光电再被关注,可能又涉及虚假陈述

2018年6月29日  20:06:06   来源:网友   编辑:168炒股学习网    阅读:196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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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300269)

300269:联建光电关注函 查看PDF原文公告日期:2018-06-26关于对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165号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你公司于2018年6月24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第二大股东何吉伦拟分别向某国有大型文化传媒企业(以下简称“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2.5532%和不超过8%的股份,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尚在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阶段,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减持股份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及相关股东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1、请补充说明受让方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其名称、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2、根据你公司报备的相关文件,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第二大股东已与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书》,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股份转让意向书》的主要内容、股权转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约定是否对股权转让双方存在有效约束、是否存在无法完成股权转让的可能性、无法完成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3、请补充说明股权转让的后续安排及转让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价格、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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