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在香港买卖港股的交易费用是多少?请详细列出
专家回答:证券市场
证券交易费用
更新日期: 2005年12月28日
买卖证券时,应缴付之费用如下*:
佣金 (首次公开招股交易的经纪佣金除外#)
由2003年4月1日起,经纪将可与其客户自由商议佣金收费。
交易徵费
买卖双方须分别缴纳每宗交易金额0.005%的交易徵费[计至最接近的仙 位数]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 察委员会。交易所交易的期权,试验计划及交易所 上市基金之庄家交易则获豁免。
投资者赔偿徵费
因为赔偿基金的净资产值已经超过14亿元,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根据2005年证券及期货(投资者赔偿 - 徵费)(修订)规则,於2005年12月19日起暂停投资者赔偿徵费 (即:买卖双方各付每宗交易金额的0.002% [计至最接近的仙位数])。
交易费
买卖双方须各付每宗交易金额0.005%的交易费[计至最接近的仙位数]予交易所。交易所交易的期权,试验计划及交易所 上市基金 之庄家交易则获豁免。
交易系统使用费
买卖双方均须各付每宗交易港币0.50元的交易系统使用费。
股票印花税
除非另有指示外,股票转让时,买卖双方均须分别缴纳每宗交易金额0.1%的股票印花税[不足一元亦作一元计]。
转手纸印花税
不论股份数目多少,每张新转手纸须缴纳转手纸印花税港币5元予政府,由注册股份持有人,即卖方负责缴付。
过户费用
不论股份数目多少,上市公司之过户登记处收取新发股票费用,收费每张港币2.50元,由买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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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资者与经纪或托管商在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以外进行交收,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结算公司」)不会向投资者收取费用。但经纪或托管商使用结算公司所提供的结算、交收、托管及代理人服务则须缴付费用。至於经纪或托管商是否会转嫁该等费用予投资者,乃全属其商业决定。
# 现时首次公开招股交易的经纪佣金为认购款额的1%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主板上市规则》)附录八第7条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九第6条)。
参考资料:http://www.hkex.com.hk/tradinfo/trancost/trancost_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