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请教:为什么我所购买的记帐式国债证券公司出现问题,国家只给我的本金9折,国债不是零风险的吗?去年的3月我在民安证券买了12万的国债,但不知道为什么,上年6月,民安就宣布违规经营,之后由国信托管,但问题是,国债不是国家统一管理,没有风险的吗?为什么我得知我的十万以上部分只能取回9成的本金?本来国债的收益并不高,都是没风险的,但我这样无端没了2000块,那我不就变成了无辜受害?不但连本来放银行的利息都没有,还变成了倒亏钱.究竟是什么回事?能有人回答我吗?十分感谢.
专家回答:民安证券是因挪用客户保证金、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原因,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托管的
国债实行二级托管,中央结算登记中心并不能直接记录到您的实际国债拥有量,只能记录券商大席位下的实际拥有数,这就给券商挪券融资作回购、放大操作提供了方便。
而根据《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的规定,“被挪用的委托财产形成对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纳入收购范围”,因此您被券商非法挪用国债,而形成的债权,即属于被收购的范围。其次,根据该《意见》的收购标准:“(一)同一个人(即同一身份证号的个人,下同)债权金额累计在10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予以全额收购。(二)同一个人债权金额累计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人民币以上部分,按九折价格收购。”所以“打折”是有法律依据的。再次,根据该《意见》,您作为“个人债权人可以选择接受收购,并按本意见执行;也可以选择参加被处置金融机构的最后清算,同时签署参与清算确认书,如果最终清算受偿金额低于收购额,不予补偿。”所以,是否接受收购完全取决于您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