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我国家证券法规定的几类禁止行为?主要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三类法律对其如何规定?又如何防范呢?
专家回答:(一)商法究竟包括哪些法律?
这不是一个容易确定的问题。
首先,各国对商法的范围,有不同的理解和界定。
其次,商法没有封闭的固定的体系,其范围取决于一国的经济和法制的发展水平。在我国,已经颁布的法律中,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票据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等,都可以被列入商法。我国合同法中的买
卖、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运输、仓储、行纪、居间等等也可以归入商事合同的范畴。我们在确定本课程的体系时,考虑到课时有限和课程计划统筹安排
等因素,仅安排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证券法和保险法。这绝不意味着我国的商法仅限于这六种法律。
我们这本教材只能讲授商法的基本原则和其中一些主要的法规。这是我们要讲的主要内容。外国的情况和我们有些一样,有些不一样,例如美国,他们的商法
教材,要讲涉及商业行为的合同,交易活动中的风险、义务、违约责任,雇佣关系,不动产所有权等。
(二)美国商法课程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商业活动的法律和社会环境
第一章 法律和执法机构
第二章 法律是社会各种力量的表现
第三章 商业领域的犯罪和侵权
第四章 政府管理
第五章 行政机构
第六章 环境法和社会规划
第七章 消费者保护
( 消费者在市场的商业活动中,是弱者,要特别保护。各国保护的程度是不一样的。例如在欧洲共同体,如果上门推销,哪怕商品没有任何瑕疵,买受人在
一个星期内可以无条件地要求退货,因为消费者当初没有计划买,是在推销人员动员下才买的,要给他一周的时间考虑,如果认为不需要该物品,就可以退货。)
第二部分 合同法
第八章 合同的本质和分类
第九章 合意
第十章 缔约资格
第十一章 意思表示真实
第十二章 对价
第十三章 合法性和公共政策
第十四章 合同的形式
第十五章 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章 第三方与合同
第十七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八章 违约和补救
第三部分 个人财产与委托
第十九章 个人财产
第二十章 委托
第二十一章 特殊不动产所有权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