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华发股份(600325)
@半边文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3年修订)》第三节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11.3.1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于1季报没有业绩预告的要求,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网友回复
浪漫香洲:
“华发18年业绩至少1.5,19年至少2.5,20年至少3.5!”这个臆淫得巨大!
浪漫香洲:
今年业绩同比增长100%?明年67%?后年40%?发梦吧!除非公司造假!
摩角兽:
沪市没有强制性要求,别浪费表情了
半边文人:
好好去查半年报业绩预告规则,搞懂了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