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30日消息,为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作用,引导地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科学普及水平,中央财政设立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重点用于引导支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了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兵团)的140个项目,主要补助地市级以上科研单位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以及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直属或县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科协所属科技馆的科普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其中特别强调地方要按照其发展规划和资源禀赋,制定本地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规划,项目安排方面要突出重点,避免分散。
专项实施以来,显著地改善了地方科研、科普基础条件,为地方科技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后,各地区将资助重点集中在实力较强、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技术密切相关的科研机构,以及辐射面较大、基础较薄弱的科技馆,对于解决地方科技发展过程中的“瓶颈”问题,提高地方科技发展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