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交所公告,经查明,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时任总经理陈建忠存在违规行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告显示,2014年2月24日,陈建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8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涉及金额1923.77万元。
作为公司董事兼时任总经理,陈建忠在知悉公司财务状况持续恶化的情况下,仍然在公司2014年2月27日披露《关于经营风险提示性公告》的前三天,即2014年2月24日,减持公司股票,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3.1.8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6条的规定。
鉴于陈建忠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7.3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决定对公司董事兼时任总经理陈建忠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于陈建忠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深交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深交所重申方面重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