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12月15日晚间披露2014年年报高送转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及派现5元。
公告称,鉴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控股股东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同日艾比森公告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科技城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18层、19层和20层的三整层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4880平方米,总价款不超过9200万元。公司将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向出售方支付上述房款。公司购买上述房产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