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板,是在新三板基础上推出的,从交易主体的准入程度来说,新四板门槛明显要低一些。新四板为一些未上市中小型、有成长性、有价值的企业,解决基础层面的融资以及改制的需求,帮助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选择性对接投资机构,满足资本需求,为中小企业敞开财富之门。
原始股,指的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而“新四板原始股”,大多数是指挂牌的公司,在股改前(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前)公司因缺少资金而引进投资人,从而利用投资人的钱来充实公司资本,其实就是“增资扩股”或“股权融资”。
新四板原始股不可以直接变现,必须从区域股交中心“转升”至新三板或中小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公开或者变相公开方式发行或转让证券,私募证券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企业后来即使成功也是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不是到证券交易所“上市”。
但这也就给了有些企业利用新四板原始股设定一些骗局。打着已登陆“四板”(地方股转系统)的公司,声称在未来两三年后,可从区域股交中心“转升”至新三板或中小板,鼓吹其发售的原始股具有暴涨潜力,吸引投资者购买。一旦购买这些企业的原始股,轻者股票无法变现,严重者,随着企业破产倒闭,所投资的血汗钱,有可能血本无归。
证监会官网发文称,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少数挂牌企业(大部分为跨区域挂牌的企业),宣称已经或者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转让“原始股”,还承诺固定预期年化收益,其行为涉嫌违法。报道得比较多的是上海优索环保和河南几家公司,都是在登录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后,开始售卖原始股,随后人去楼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