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金融控股公司是什么意思GM算吗
专家回答: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张志柏
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及分类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从一个更广泛的现象——金融集团化中进行考察。随着新经济的兴起、经济和金融的日益全球化,特别是金融竞争的日趋激烈,金融机构间的跨行业、跨国界收购、合并,以及金融机构的多样化经营,金融集团化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性的潮流。
金融集团是一种以金融业为主的企业联合体,它具有完整的内部组织和管理架构,一般表现为由一个公司拥有或控股若干个子公司,集团的业务在每个子公司之间分配。金融集团化则是指金融集团兴起的现象。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则是指:集团以金融业为主;一般以一个金融企业为控股母公司,全资拥有(或控股)专门从事某些具体业务(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等)的各个子公司;这些子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都有相关的营业执照,都可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通过内部的资源配置,集团实际上可以从事多样化经营(包括全能制经营)。很多金融控股集团在金融业之外,还兼营其他产业,如信用卡、网络通讯、房地产、贸易、建筑、机械等其他实业和服务业。
每个金融控股集团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例如母公司的行业属性、子公司的种类和数量、控股的方式等都存在差异。对于金融控股公司,我们可以用两种分类方法:其一,根据母公司的行业属性,可以将金融控股公司分为两类:一类是控股公司为金融企业的,例如瑞士信贷集团、美国的花旗集团和大通集团、中国的中信公司等。中国国有独资银行也正在转变为这一类的金融控股公司,更具体地说是银行控股公司。另一类是控股公司为非金融企业的,这一类的金融控股公司有英国汇丰集团、中国的光大集团等。其二,根据母公司控股的方式和动机,金融控股公司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纯粹控股公司(Pure Holding Company);纯粹控股公司的设立目的只是为了掌握子公司的股份,从事股权投资收益活动。另一类是经营性控股公司(Operating Holding Company);经营性控股公司是指既从事股权控制又从事实际业务经营的母公司。在西方国家,金融控股公司一般都是指这类经营性控股公司,或称混合控股公司(Mixed Holding Company)。在欧洲,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一般都是混合型的金融集团(Mixed Financcial Conglomerates),即母公司除了从事一定范围的金融业务之外,还通过控股从事其他非金融业务,如工业、商业、贸易、建筑、运输、不动产等,如英德两国的金融集团等。
通过控股投资银行,中国银行(控股中银国际)、中国工商银行(控股东亚金融控股公司等,据传其还要在香港组建更大规模的金融控股公司)与建设银行(控股中国金融国际)正在向全能制的金融控股公司转变。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金融组织创新。它便于运用规模经济优势,通过对内部资源的分类、整合、策划和调配,节约了成本,实现了资源利用的优化配置,其目标是公司利润最大化。这种金融组织创新适应了新经济的需要,具有很大的生命力,因而近几十年来在全球经济市场上表现非常突出。
金融控股公司在全球的兴起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模式及原因
金融控股公司的兴起是20世纪中后期的事情,在美国花旗银行与旅行者合并以后这个概念开始空前热烈。在欧美,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一般为一家大银行,它通过并购(收购、兼并等)分公司的形式扩大其业务范围、充实资本规模,逐渐发展成了现在的各个企业帝国。
自20世纪中后期以来,经济全球化与金融国际化已经势不可挡,美国和欧洲的金融机构一直在国际范围内激烈竞争,所以这两个地区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也是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同步发展的。但鉴于各个国家具体国情的不同,金融控股公司在每个国家的发展也有些差异。
在美国和欧洲,金融控股公司的旗舰都是那些国家的最大规模的银行,原因主要有:
1.这些金融机构拥有最先进的经营和管理技术、超前的市场洞察力和发展策划、骨子里面装着占领和扩张的野心,这些机构是自主创新并致力于扩张的经济主体。对此卡尔·马克思研究得较为深入。而中国规模最大的国有控股企业在很多行业都缺乏这种精神。
(2)这些金融集团一直在该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且通过各种关系能影响这些国家的经济政策,对于它们的要求和欲望,政府一般会满足;于是,它们也就更有创新的信心、勇气与动力。这一点,与中国以前计划经济的情况又有所不同。
(3)企业集团既然容易产生规模经济也就容易产生规模不经济,并且在单一业务受损方面会付出比小企业大得多的代价。容易想象,花旗、汇丰在传统业务衰减时受到的影响要比一家普通的地方银行大得多,于是它们在感受业务限制(比如分业管理)的弊端方面就更敏感,反抗的欲望也就更为强烈。
(4)由于其国际化经营,就更容易感受其他国家金融形势的变化,以及洞察其中哪些变化是积极的和有利的,进而效仿。从这个角度讲,美国花旗1968年在特拉华州设立银行控股公司可能是受了英国汇丰1959年收购中东不列颠银行、兼并印度商贸银行以及1965年收购香港恒生银行61.5%股份的影响。而英国汇丰的上述举动,除了有其自身的动力激励外,更重要的原因或许还在于榜样的力量:近在咫尺的德国自始至终奉行全能制银行经营模式,而且效果良好。
下面将分别就几个主要国家的情况并结合欧美最大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做具体介绍。
二、海外金融控股公司介绍
1.美国的情况
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是在法律的夹缝中成长壮大的,并显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美国的银行控股公司始建于20世纪初,主要集中在金融业发达的美国东北部。1927年通过的《麦克弗登法案》(McFadden Act)含有对跨州设立分行的限制性条款,这激发了多家银行控股公司(Multiple Bank Holding Companies)的不断创立。所谓多家银行控股公司就是由多家银行构成的银行控股公司,主要从事银行业的经营。这些多家银行控股公司建立的动机有二:其一可以使国民银行有足够的资金收购其他银行;其二能够回避法律上对单一银行进行跨州经营的限制。由于经济景气的恶化及银行控股公司前景的不确定,在1933~1947年期间,多家银行控股公司的发展非常缓慢。1956年前,美国共有53家银行控股公司,其资产占全美商业银行总资产的1/8。
此后,银行控股公司的发展步入“快车道”。1956年,美国颁布了《1956年银行控股公司法》,其中有许多对多家银行控股公司的限制性规定。该法案的颁布使当时美国的许多银行控股公司都放弃了其非银行业务的子公司。由于《1956年银行控股公司法》仅适用于多家银行控股公司,没有对单一银行控股公司(One-Bank Holding Companies)的限制性条款,所以美国许多大银行都利用这一法律漏洞大力发展单一银行控股公司,从事跨州银行及非银行的业务活动。所谓单一银行控股公司就是控股的母公司是一家银行的银行控股公司,也以从事银行业为主。它与多家银行控股公司的区别在于:单一银行控股公司的母公司是一家银行,多家银行控股公司的母公司在一家以上,并且多家银行控股公司的母公司之间采取的是联合的形式。至1965年,美国总共成立了400家单一银行控股公司,到1969年则增加了一倍,共有800多家单一银行控股公司。到1970年,美国1/3的银行都转变成了单一银行控股公司,而且许多工业公司也争相购买银行的股票,成为银行的控股(子)公司。这些以银行业务为主的银行控股公司又被称作多元化银行集团(Bank-Centered Conglomerates),拥有租赁公司、抵押银行公司、单位基金公司等众多金融服务公司。
为了弥补法律上的漏洞,美国国会于1970年通过了《1970年银行控股公司修正法案》,把单一银行控股公司置于美联储的监管之下。该法案把适用于多家银行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扩大到了单一银行控股公司,并对银行控股公司经营业务进行了大规模的限制,使其业务种类由百余种(一些业务涉及到非银行领域,如工矿、农业、商业、交通等行业)下降到20多种。但该法案对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未加限制,这给银行控股公司扩大地域范围和经营领域提供了便利。于是,银行控股公司便通过在各州设立子公司的形式,从事一定范围的非银行业务,从而达到了扩大银行业务的目的。相对于当时的金融法规,银行控股公司比普通银行的优越性大得多,所以得到迅速发展。到了90年代,美国共有银行控股公司近7000多家,其资产规模约占全美商业银行总资产的近90%。
下面我们再具体介绍一下花旗集团的情况,意图对每个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作一管窥。花旗集团的扩张自1812年成立以来就从来没有停止过,1950年以后,扩张的速度明显加快。其扩张是通过一系列的收购实现的。因为按照当时的美国银行法,商业银行不许购买股票,不允许经营非银行业务,对分支行的开设也有严格的限制。为了避开法律的制约,花旗银行于1968年在美国特拉华州成立了单一银行控股公司,以其作为花旗银行的母公司。它把自己的股票换成其控股公司--花旗公司(Citicorp)的股票,而花旗公司资产的99%是花旗银行的资产。花旗公司当时拥有13个子公司,能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证券业务、投资管理、信托服务、保险业务、融资租赁、商贸结算等。花旗公司与花旗银行的董事会成员是同一套人马,公司和银行是一个班子、两块牌子。这样,花旗银行通过花旗公司这块招牌扩大了其经营和投资的范围。
最引人注目的是在1998年4月,花旗公司与银行旅行者集团宣布合并。合并组成的新公司称为“花旗集团”,其商标为旅行者集团的红雨伞。这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企业兼并案,此次成功合并,引起了华尔街股市的强烈震荡,花旗公司的股票每股狂升33.9美元,达176.8美元。合并后花旗集团的总资产达到7000亿美元,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等全方位的金融业务于一身。客户到任何一个花旗集团的营业点都可以得到储蓄、信贷、证券、保险、信托、基金、财务咨询、资产管理等“一条龙”式的金融服务。这种“金融超市”式的全方位、多角度的服务方式和理念是在金融业掀起了一场风暴。随着《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出台,花旗集团所引起的这种新的组织、制度、方式的变革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并将对世界金融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此后,美国立刻又涌现出了一批新的金融控股公司。
2.英国的情况
英国在传统上是实行专业化银行制度的国家,金融机构不仅种类繁多,而且分工细致。英国的金融控股公司通常也是通过兼并与收购发展起来的。自20世纪中期以来,英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加快,其中的一个里程碑是80年代中期的金融“大爆炸”改革。在“大爆炸”改革以前,金融控股公司基本是以银行控股公司的形式存在,而且银行控股公司的扩张也以银行的同业兼并为主。
80年代中后期,在国际金融改革与创新浪潮的推动下,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为挽救日益衰退的英国金融业,重振伦敦城的昔日雄风,毅然宣布实行金融体制改革,于1986年10月实行了金融“大爆炸”(Big Bang)改革。英国的金融“大爆炸”全面摧垮了其本土及英联邦国家金融分业经营的体制,促进了商人银行业务(即投资银行业务)与股票经纪业务相融合,以及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结合。英国的清算银行纷纷收购和兼并证券经纪商,以至于形成了没有业务界限、无所不包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又称多元化金融集团(Diversified Financial Conglomerates)。目前,英国的劳埃德信托储蓄集团、巴克莱银行集团、国民西敏寺银行集团以及汇丰、渣打等跨国银行集团都发展成了业务领域涵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各个方面的金融控股公司。
以汇丰银行集团为例。该银行于1864年在香港成立,二次大战后,汇丰银行积极开展跨国银行业务,实行全球化的发展战略,并进行了一系列的兼并与收购活动。其中比较大的兼并与收购项目主要有:1959年收购了中东不列颠银行(British Bank of the Middle East)并兼并了印度商贸银行(Mercantile Bank of India);1965年收购了香港恒生银行61.5%的股份;1980年收购了美国海丰银行(Marine Midland Bank)51%的股份,并于1987年收购了该行的全部股份;1987年收购了英国米德兰银行(Midland Bank)14.9%的股份,并于1992年6月收购了米德兰银行50%以上的股份,此举使汇丰银行成为当时按资产排名的世界第一大银行。此后该集团除了经营金融业务,还在国内石油、航运、医药、机器制造、有色金属、电子工业等部门进行了相当规模的股权投资。1999年5月10日,汇丰控股有限公司又收购了美国纽约共和公司及其欧洲姐妹机构SRH公司的股份, 大大地扩展了其私人银行、商业银行及外汇市场等业务,巩固了其庞大的全球银行业务体系,促进了其业务和利润进一步增长。
目前,汇丰银行集团是以商业银行业为主的金融集团,同时它也是一个综合性的跨国金融集团。它不仅控股一些金融机构,也控股一些服务性的经营机构。它控股的金融机构主要有:米德兰银行、恒生银行、有利银行、汇丰财务有限公司、获多利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汇丰投资有限公司、汇丰保险公司、银联保险公司等;控股的房地产业公司主要有:华豪有限公司、怡东酒店、世界贸易中心等;控股的服务业公司主要有:环球百慕大海运有限公司、环球船务投资有限公司、亚洲航业有限公司、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等。
3.德国的情况
德国的金融控股公司也是逐渐发展起来的,在此过程中,银行可以全能制经营的法律原则提供了非常大的便利,这是其与美国等国家的不同之处。并且,德国金融控股公司是以全能(制)银行集团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表现为全能银行集团的不断扩大。
早在20世纪70年代,德国的全能银行就通过收购和控股一些抵押银行,开辟了其长期抵押贷款业务,并为抵押证券化(MBS)创新业务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80年代末期,德国的全能银行集团又将人寿保险业务与传统的银行业务相结合,创立了“全功能金融服务”(Allfinanz)的概念,进一步扩大了全能银行的服务范围。90年代以来,德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呈现出“巨型化”的趋势。德国最大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集团及德累斯顿银行(Dresdner Bank)集团等。
90年代以来,德意志银行集团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张,并进行了一连串的收购与兼并活动。其中主要有:收购了ITT金融集团,与德意志信贷公司合并,组建了德意志金融服务公司;重组了一家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公司——德意志摩根建富公司;收购了意大利的第五大资金管理公司——金融和期货有限公司;还在美国建立了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德意志银行集团纽约信托公司;1998年又兼并了美国第八大银行——信孚银行,拓展其证券托管和衍生交易业务,从而不仅在欧洲,而且在美国这个全球最大的资本市场中的地位都得到了巩固和提高。德意志银行集团与信孚银行合并后,其总资产高达8340亿美元,超过了瑞士联合银行及美国花旗集团,成为1999年度世界上资产规模最大的银行集团。
德累斯顿银行也是世界闻名的全能银行,在主要从事存款和贷款的同时,德累斯顿银行已发展成为一家在证券、投资银行、货币市场、外汇买卖、衍生金融工具产品和贵重金属交易方面有一定知名度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1995年又巨资收购了英国老牌商人银行克莱沃·本森银行(Kleinwart-Benson) ,进一步拓展其在全球资本市场上为公司和私人机构提供投资银行服务的功能,并成为在发行债券和股权融资方面的主要参与者,业务涉及股票与债券的发行、承销,买卖、销售、提供咨询、市场调查和资产管理等领域。通过控股子公司扩大业务范围,是欧美等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做法。
4.日本和韩国的情况
日本与韩国曾经以大财团的形式发展起了一些企业集团,其中有一些是金融控股公司。但由于其政府主导型融资制度的体制性弊端,结果发生了很多坏账和腐败现象。近年来,这两个国家开始实施金融改革,重整金融资源与机构,在这个过程中组建了一些新的金融控股公司。由日本第一劝业银行、日本富士银行以及日本工业银行联合成立的嘉禾金融控股公司2000年9月8日得到了日本金融再生委员会的认可。韩国政府去年底宣布,政府将向韩威银行、光州银行、和平银行、济州银行等6家受债务拖累的银行注资10000亿韩元(58亿美元),注资之后,将于今年2月成立一个金融控股公司来统一管理这6家银行。
日本、韩国与欧美的金融控股公司的三个不同点是:其一,日本、韩国的这一批金融控股公司是在政府主导下形成的;而欧美的金融控股公司则是在市场机制下由企业自发形成的。其二,日本、韩国的金融控股公司的一个重要使命是处理呆坏账,而欧美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从事业务扩张。其三,日本、韩国的这些金融控股公司是在原有企业衰退时进行的,而欧美各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则是在金融集团持续扩张的过程中进行的。鉴于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推断它们进一步的发展也会有所差异。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
尽管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我国的法律也未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也存在着一些金融控股公司,如中信、光大、平安集团等。一些大的商业银行也正在筹建金融控股公司。简言之,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正在兴起。
1.中信公司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公司)是荣毅仁于1979年10月倡导创立的,经过20年的发展,该公司已成为具有较大规模(1999年底总资产为2681.77亿元)的跨国公司集团。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受国务院直接领导。目前,中信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于金融业、实业与其他服务业三大类。金融业是该公司的重点,其资产约占公司总资产的81%,控股或拥有的子公司涉及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嘉华银行有限公司)、证券(中信证券)、保险(信诚人寿保险公司)、信托投资(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等;实业在总资产中约占18.5%,涉及信息产业、基础设施、能源、房地产等;其他服务业在公司总资产中约占0.5%,主要包括贸易、工程承包、旅游和咨询等业务。
可见,中信公司是一个金融集团,属于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范畴。按母公司所属的行业属于第一类,按控股的方式和目的属于经营性的金融控股公司。
近期一些媒体报道中信计划将其证券、银行及保险业务合并为一旗下的控股公司,该控股公司将取名为中信金融控股(Citic Financial Holdings)。而据该公司董事长王军透露,成立中信金融控股集团的计划已经完成,正等待中国证监会的审批通过。该控股集团公司将包括深圳的中信工商银行、中信证券、香港的嘉华银行及一家快将成立的保险公司。从目前中信证券迁址深圳来看,这种传闻可能会变为现实。
2.光大集团
目前,中国光大集团是以金融业为主的较大规模(截至1999年6月,总资产近2000亿港元)的跨国公司集团。该集团成立于1983年,经历了从主要经营外贸和直接投资转变到以金融业为主的一个过程,并且选择金融业为其今后发展的主要业务。集团的最高领导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经由国务院授权,管理、经营国家投入集团的国有资产。董事会休会期间由执行董事会全面负责集团的决策和管理工作。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作为控股公司,控制的上市、非上市公司分别有19家和10家,间接控制的孙公司几十家,涉及的行业有银行(光大银行)、证券(光大证券、申银万国)、信托投资(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博时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光大控股公司是香港一家合资寿险公司三大股东之一、拟议与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共同组建中加合资人寿保险公司)、资产评估(光大资产评估公司)与托管(光大资产托管公司)、贸易、旅游、通讯、加工与制造、港口等。光大集团原本是一个产融结合的企业集团,正在转变为全能性的金融集团,根据定义,也算是一个金融控股公司。按照第一个标准,它属于非金融企业控股的类型;按照第二个标准,它属于经营性金融控股公司。
3.三大商业银行正在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变
中国银行发展金融控股公司迈步最早。1979年中行便在香港成立了一家财务公司(中国建设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涉足资本市场业务。后以此为基础,于1998年在英国注册了中银国际(中国银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1998年迁至香港,标志着其市场重心的转移。1999年中行又与英国保诚集团合资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开拓香港的公积金市场。中银国际是中行在海外设立的全资附属的全功能投资银行,这说明中行的金融控股公司构架已经展开。
1995年,中国建设银行与摩根斯坦利合作成立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建行拥有42.5%的控股权。根据特许,它可以从事众多投资银行业务。该公司已经为中国电信、北京控股等国内企业在香港上市完成了推荐和承销工作,并取得我国内地A股的承销权,去年底还完成了宝钢的主承销。因此,建设银行通过控股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开始了其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格局。
中国工商银行与香港东亚银行合作在香港收购了擅长投资银行业务的西敏证券,合作建立工商东亚金融控股公司,从事香港和内地的投资银行业务。近期,工商银行又斥资收购了香港友联银行。收购友联后,工行将直接在港涉足零售业务,并扩展其投资银行业务。据悉,工行将在香港成立金融控股公司,重组其金融业务,从而使工行香港分行、工商国际、工商东亚和友联这4家银行分工更和谐,形成银行批发业务、零售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有机结合的格局。在三大商业银行之外,其他金融机构也跃跃欲试。去年底,民生银行董事长经叔平在深圳分行视察时指出,金融控股公司是民生银行的发展方向。
4.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特点
(1)中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明显地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例如中信公司与光大集团;另一类是为了法律规避而产生的,像三大商业银行正在组建的金融控股公司。两者都得到了中国主管部门的特批,而主管部门目前的态度是积极而谨慎的。
(2)正如整个金融行业一样,中国的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还相对较低,在发展过程中主要是参照国外尤其是欧美的做法,尚处于探索的阶段,人才、资金、经验都需要提高。
(3)香港是一个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和相对成熟的地区,与国际经济已经充分地接轨,该地区又是我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这为我国进行金融控股公司的试点和探索提供了一个特殊便利。从现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来看,大部分都利用了这一条件。
(4)金融控股公司是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方向,这一点已经非常清楚。从理论界、实务部门到决策层都形成了较为一致的看法,即新经济蓬勃发展,金融全球化日益加剧,金融控股公司和全能制经营是大势所趋。这就首先从观念上扫除了障碍,从而为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新的金融组织的成功指明了方向。而且,我国政局稳定,经济快速发展,为这一组织、制度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虽然上面这些金融控股公司的形成(或筹建)有特殊的背景,不具有一般性,但它们在自身发展中也吸收了发达国家金融控股公司的成熟经验,它们的实践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兴起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思路。
中国进一步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思路
中国的金融业现在处于一个转型和调整的状态。从所有权性质上看,虽然其他所有权性质的金融机构正在兴起,国有独资金融机构的地位在下降,但后者在整个金融业中仍稳居支配地位。而且这种局面还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继续。所以,下面将着重分析国有金融机构的情况。
一、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组建若干个大型金融控股公司
从前面的分析与介绍我们已经知道,国外金融控股公司绝大部分是以商业银行作为控股的母公司,通过收购其他与自己在功能、业务、性质等方面互补的企业,逐步把金融控股公司做大。理由也很简单,商业银行的资产最雄厚,规模最大,营业网点最多,客户最丰富等。由于能通过与商业银行相结合进而利用商业银行的优势发展自己的事业,所以那些被收购的企业也乐于与之合并,于是成就一个“双赢”。
我国的金融格局也是如此,也应该可以采用这种方式。以四大商业银行为主体,合并一些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组建一些国家级的金融控股公司,优化与组合现有的金融资源与机构,应该是必要的。我国的主要金融机构都属于国有独资,这为统一的调控和安排提供了非常大的便利。在统一规划和安排这些国家级、民族型的金融机构(如四大商业银行、银河证券公司与三大中央级的信托投资机构等证券部门、中国人寿与中国人保等保险机构)时,一定要提倡竞争与效率。
二、将国有金融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上市
下面的一个问题就是:通过哪种途径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欧美等国家是通过市场的方式,通过资本市场;而韩国与日本则更多地运用了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前者的条件要求较高(高度发达的市场机制及自主创新意识、很强的经济主体等);后者的条件则很简单,而我国以前也是这样做的,但后者容易发生一系列后遗症,不宜过多地采用。
中国是一个正在建设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又面临全面开放的竞争与压力,时间急迫。鉴于此,笔者认为,中国应该走一条折衷的道路,即利用市场机制贯彻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
为此,要做的几件事就是:(1)把国有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优化金融机构的多元投资主体,吸收其他经济成分入股,完善金融机构的资本结构和组织机构。(2)把股份制改造后的金融机构推荐上市,利用公开披露等市场机制强化其内部监管,促进其提高竞争力。(3)在组建中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时,要积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