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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路通(002769)
公告日期:2018-07-1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CHINACOMMERCIALLAWFIRM.GUANGDONG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23层邮政编码(P.C.):51804821-23/F,ChinaTravelServiceTower,4011ShennanAvenue,FutianDistrict,Shenzhen,CHINA电话(Tel):0086-755-83025555传真(Fax):0086-755-83025068网址http://www.huashang.cn二〇一八年七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龙月萍律师、李聪微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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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五2:
说点小股东听的懂的,准备要干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