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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002045)
公告日期:2018-07-14国光电器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第二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第二章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第三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第四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是公司就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的议事机构。第五条战略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第六条战略决策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踪。第三章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第七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第八条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九条战略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第十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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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夷微111:
猪一样的!股价跌的找不到北了,吃饲料的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