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东方通(300379)
蠢货
网友回复
唱多者非骗即托:
【“抢帽子”交易操纵情节严重将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明确多发疑难及新型金融犯罪法律适用标准。证券犯罪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揭示了以“抢帽子”交易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一种新型犯罪类型。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明确了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背从业禁止规定,买卖或者持有证券,并在对相关证券作出公开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后,通过预期的市场波动,反向操作谋取利益,构成“抢帽子”交易操纵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以操纵证券市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福家老歌:
你自己没看懂公告,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103万元。说明7.7日公告的政府补贴768万元计入三季度了,虽然退的是上半年的税。真实业绩是预增了,谁蠢都没关系,我只对自己负责。
客关宣独登秋清:
如果仅仅是几百万的业绩增长,也许不值得长时间持有该股。因为这一点钱对市盈率的降低影响并不大。风物长宜放眼量,如果对她有未来几年的期待,可以不必在意她半年报的业绩如何。
nova365:
骗子固然别有用心,相信的是,还好意思发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