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中房股份(600890)
你们这些人别在那瞎说了,都没看到重点:赶紧去搞清楚立信和瑞华被立案调查的那些审计报告,是否用于行政许可事项(例如IPO、再融资或增发、公司债、可转债、可转债等债券发行业务以及并购重组)吧,如果是用于行政许可事项,那立信和瑞华完蛋啦!下面是新闻报道原文:具体来看,如果证券服务机构在非行政许可事项中提供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调整范围,不适用《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同类业务”的有关规定。但证券服务机构在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中提供服务的行为将按照“同类业务”处理,适用《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同类业务”的有关规定。
网友回复
川华哥:
已经完蛋了
颈椎痛啥时好:
立信立案3家,均为年报审计
瑞华立案2家,一个为年报审计,一个是证券违规,但应该不是行政项目。
张牙舞爪ZK:
哥们,你真牛,这么快查清了!
张牙舞爪ZK:
瑞华那两个被调查的案子从哪里查的?我也想去看看
开仓平仓一刀:
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如何炒股,炒股的散户都是小学文化,鉴定完毕。
开仓平仓一刀:
立案主体是谁?不要看不懂,谁被立案?
张牙舞爪ZK:
立案主体不管是证券服务机构还是证券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都一样!看证监会138号令原文吧,大知识分子:
(1)为申请人制作、出具有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
(2)为申请人制作、出具有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
张牙舞爪ZK:
你这句话的姿态是站在了散户的对立面,看来你不是大户就是庄托喽?亲
开仓平仓一刀:
还看不懂?第一是服务公司被立案,第二是工作人员被立案。看到没有?
开仓平仓一刀:
一般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立案,会出公告。现在是对服务机构立案调查,性质不一样。也会出公告。立信有没有被立案调查?
米小圈炒股:
不管个人还是事务所,只要是定向增发,再融资被立案没有结案的都不予受理,就这么简单,立信好象没有。
颈椎痛啥时好:
发表于 2018-07-1416:53:26本所受立案调查情况:
1、2016年5月,本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成稽调查通字16027号)。本次调查主要针对本所在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201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涉嫌违法证券法律法规而进行的立案调查。目前,此案尚未结案。此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少锋、张富平、王晓江。
2、2015年11月,本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15229号)。本次调查主要针对本所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项目。目前,此调查尚未结案。此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易永健、李泽浩。
上述被行政处罚项目及被立案调查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参与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
zw1wz:
根据138号文的规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务”的情形下,证监会将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中止审查相关申请材料的决定。
此次在《适用意见》中,证监会做出了进一步的区分和说明何为“同类业务”,这其中以是否属于为行政许可事项提供服务作为是否适用的重要依据。
具体来看,如果证券服务机构在非行政许可事项中提供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调整范围,不适用《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同类业务”的有关规定。
颈椎痛啥时好:
东方市场都上重组会都过会了,就是立信审计的。
都可以过会,受理资料还能不让?有些人就在浑水摸鱼。
颈椎痛啥时好:
立信的立案情况大家可以看东方市场的复核公告。三家年报审计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