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雪浪环境(300385)
如果某位在证券机构工作的高职人员,与某企业关系很熟,辞职几年后,与他原来工作关系紧密的这家企业,用定制的募集股份方式吸纳其人投资入股,然后,企业申请上市,而这家申请上市企业的保推荐机构恰恰是这位辞职人员的证券机构,这咱环环入扣的套路,除了傻子一般智商的人都可以看出是不是内幕交易,对于这种躲避监管明显违法犯罪的内幕交易行为,要不要查,我想应该不能是一个问题,如果让市场的这种硕鼠逃出法网,实在是中国资本市场法治的悲哀。
网友回复
吃肉的_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