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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002299)
公告日期:2018-07-17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畜牧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之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根据公司提供的拟选举的董事长及拟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畜牧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聘任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都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和相关工作经历,接受的专业教育及学识符合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的需要,能够胜任其所担任的职务。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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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爷的四爷:
同意。